关于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年产10000吨润滑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1环评批复
附件2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委托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江西鸿志检测技术有限企业:
我司 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年产10000t润滑油建设项目 项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该项目已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现委托贵企业对该三同时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工作,请贵企业按有关监测要求,安排监测工作。
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
2019年03月20日
附件3环境保护规章管理制度
附件4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节选)
附件5 项目工况证明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
生产负荷证明
我司 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年产10000t润滑油建设项目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各系统运行正常,生产负荷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 | 主要产品 | 企业设计一期生产能力 | 验收监测时实际日生产能力(t/d) | 负荷(%) | |
t/a | t/d | ||||
2019.04.25 | 润滑油 | 10000 | 约33.3 | 约28 | 84 |
2019.04.26 | 10000 | 约33.3 | 约27 | 81 |
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
2019年04月26日
附件6 危废协议
附件7 《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年产10000t润滑油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说明》2018年8月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企业编制
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
年产10000t润滑油建设项目
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说明
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企业
二〇一八年八月
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成立于2016年,项目选址位于柴桑区赤湖工业园(N29°47′22〞、E115°44′6〞),该企业于2016年投资3900万元建设年10000t润滑油项目。
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于2016年12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企业编制《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年产10000t润滑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九江县(现柴桑区)环保局于2017年3月对该项目出具批复意见,该项目现未申请环保验收。
现由于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部分建设内容与原有环评申报内容不相符,具体变动内容详见本说明“1.2项目变更内容”。经核查《建设项目(污染型)重大变动判定原则(试行)》,该项目变更内容属于非重大变动,因此,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委托我司编制《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年产10000t润滑油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说明》。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与建设方密切配合,在认真的核实了该项目原有环评报告内容及环保措施可以及现在环保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提供的资料,我单位编制完成了《奥门新浦京网,新葡萄京娱乐场网址年产10000t润滑油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说明》,供管理部门审查。
1.1相关环保要求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调和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排放参照实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相应标准;导热油炉废气经8m高烟囱排放,排放参照实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参照实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相应标准。
(1)灌装工艺
该项目原环评中,采用半密闭式灌装机进行灌装,因此在灌装时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原环评也对该废气进行了源强计算和预测分析。现建设单位采用全密闭式灌装机,在灌装时物料不会接触到外环境空气,因此变更后灌装工序废气产生量极低。
(2)废气收集系统
该项目原环评中,对调和、搅拌、灌装等工序设置集气罩,以收集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变更后灌装工序为全密闭,废气产生量极低,因此无需对灌装工序设置集气罩,仅在调和和搅拌工序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对照《建设项目(污染型)重大变动判定原则(试行)》,该项目此次变更属于非重大变动。
2.1项目变更前生产工艺
图1 项目变更前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变更前原辅材料用量见表1。
表1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项目 | 名称 | 用量 | 备注 |
原料 | 基础油 | 9000t/a | 油罐储存 |
辅料 | 抗氧剂 | 140t/a | 200L 塑料桶 |
抗磨剂 | 140t/a | 200L 塑料桶 | |
降凝剂 | 140t/a | 200L 塑料桶 | |
增粘剂 | 140t/a | 200L 塑料桶 | |
油性剂 | 140t/a | 200L 塑料桶 | |
乳化剂 | 140t/a | 200L 塑料桶 | |
复合剂 | 160t/a | 200L 塑料桶 | |
能源 | 电 | 600000kw·h/a | 工业园供电网 |
水 | 380t/a | 工业园供水管网 | |
天然气 | 100000m3/a | 工业园供气管网 |
该项目变更前污染物产排情况如下:
表2 本项目变更前污染物排放汇总表(t/a)
污染源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排放去向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水量(m3/a) | 240 | 0 | 240 | 长江 |
CODcr(t/a) | 0.06 | 0.0456 | 0.0144 | |||
NH3-N(t/a) | 0.0072 | 0.00528 | 0.00192 | |||
废气 | 有组织废气 | 废气量(万m3/a) | 7336 | 0 | 7336 | 大气 |
非甲烷总烃(t/a) | 3.825 | 3.4425 | 0.3825 | |||
SO2(t/a) | 0.028 | 0 | 0.028 | |||
NOX(t/a) | 0.187 | 0 | 0.187 | |||
无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t/a) | 10.675 | 0 | 10.675 | ||
固体废物 | 废活性炭(t/a) | 19.125 | 19.125 | 0 | 资源化 无害化 | |
废原辅材料桶(t/a) | 0.05 | 0.05 | 0 | |||
含油抹布(t/a) | 0.5 | 0.5 | 0 | |||
生活垃圾(t/a) | 3 | 3 | 0 |
2.3项目变更后产排污情况
2.3.1废气污染源分析
(1)工艺废气
该项目工艺废气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原环评中针对调和、搅拌和灌装等三个工序进行源强计算,非甲烷总烃产生系数为0.05%-基础油,基础油用量为9000t/a,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4.5t/a。现建设单位全密闭式灌装机进行灌装,该灌装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极低,本次变更说明仅分析调和和搅拌废气,不对灌装废气进行分析。变更后非甲烷总烃产生系数按0.04%-基础油计,则有机废气产生量为3.6t/a,集气罩收集效率按85%计,则有组织废气收集量为3.06t/a,活性炭吸附对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按90%计,则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306t/a、0.1275kg/h,收集风量为30000m3/h,排放浓度为4.25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相应标准。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量为0.54t/a,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导热油炉燃气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的产排情况和处理措施与原环评一致,本次变更说明不进行分析。
2.3.2废水污染源分析
项目主要废水污染源为生活污水,产排情况及其防治措施与变更前一致,在此不作分析。
2.3.3噪声污染源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产排情况及其防治措施与变更前一致,在此不作分析。
2.3.4固废污染源分析
变更后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发生变化,因此废活性炭产生量相应变化,按项目废气产生量计算活性炭用量(活性炭用量:废气产生量=4:1),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15.3t/a,处置措施与原环评一致;其余各类固废产生量和处置措施与原环评一致。
2.4项目变更后污染物排放汇总
表3 本项目变更后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污染源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排放去向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水量(m3/a) | 240 | 0 | 240 | 长江 |
CODcr(t/a) | 0.06 | 0.0456 | 0.0144 | |||
NH3-N(t/a) | 0.0072 | 0.00528 | 0.00192 | |||
废气 | 有组织废气 | 废气量(万m3/a) | 7336 | 0 | 7336 | 大气 |
非甲烷总烃(t/a) | 3.06 | 2.754 | 0.306 | |||
SO2(t/a) | 0.028 | 0 | 0.028 | |||
NOX(t/a) | 0.187 | 0 | 0.187 | |||
无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t/a) | 10.54 | 0 | 10.54 | ||
固体废物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 | 处置量 | 排放去向 | ||
废活性炭(t/a) | 15.3 | 15.3 | 资源化 无害化 | |||
废原辅材料桶(t/a) | 0.05 | 0.05 | ||||
含油抹布(t/a) | 0.5 | 0.5 | ||||
生活垃圾(t/a) | 3 | 3 |
2.5项目变更后总量控制分析
项目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表4 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
污染物 | 总量指标(t/a) | 指标来源 |
CODCr | 0.0144 | 原环评已申报 |
氨氮 | 0.00192 | |
SO2 | 0.028 | |
NOx | 0.187 |
总量控制指标增减分析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涉及到总量控制的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燃气废气。项目变更前后,职工人数和天然气用气量均未发生变化,因此变更前后总量控制指标不变。原环评中已对总量进行申请,本次变更说明不再申请总量。
3项目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变更后产排污情况分析,并结合项目原环评,项目变更后,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与原环评一致;评价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实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应标准;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与原环评一致;环境保护目标与原环评一致。
3.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变更后工艺废气产排量发生变化,因此本次说明仅对有组织工艺废气进行大气环境预测分析,项目有组织废气源强及排放参数见表5。
表5 有组织废气源强及排放参数一览表
点源 名称 | 排气筒 高度 | 排气筒 内径 | 年排放 小时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速率 |
-- | H | M | h | -- | kg/h |
工艺废气 | 15 | 0.5 | 2400 | 非甲烷总烃 | 0.1275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三级评价可不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工作,可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的依据,按照导则推荐模式SCREEN3。估算结果见下表6。
表6 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估算模式预测结果
距离源中心 下风向距离D(M) | 工艺废气 | |
非甲烷总烃 | ||
浓度(mg/m3) | 占标率% | |
100 | 0.0001191 | 0.01 |
200 | 0.0007608 | 0.04 |
300 | 0.0008184 | 0.04 |
400 | 0.0008172 | 0.04 |
500 | 0.0007598 | 0.04 |
600 | 0.0006995 | 0.03 |
700 | 0.0006903 | 0.03 |
800 | 0.000664 | 0.03 |
900 | 0.0006363 | 0.03 |
1000 | 0.0006093 | 0.03 |
1500 | 0.0004795 | 0.02 |
2000 | 0.0004398 | 0.02 |
2500 | 0.00046 | 0.02 |
下风向最大浓度 | 0.0008368 | 0.04 |
下风向最大浓度距源距离m | 345 | |
浓度占标准限值 10%时距源最远 距离D10%/m | -- |
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有组织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下风向非甲烷总烃预测浓度值未超标,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影响原环评结论。
大气防护距离
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和未被收集的工艺废气,均为非甲烷总烃,排放面源分别为储罐区和生产车间。根据项目原环评,项目不设大气防护距离,项目变更后,排放污染物种类不变,储罐“大小呼吸”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不变,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量降低,因此不设大气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原环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50m范围及以储罐区边界为起点50m范围内。项目变更后,排放污染物种类不变,储罐“大小呼吸”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不变,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量降低。因此,项目变更后的卫生防护距离与原环评一致。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3.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分析可知,变更后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5.3t/a,其余各类生产固废产生量不变,各类固废处置措施与原环评一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项目变更后,不影响原环评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的结论。
3.5变更后环保投资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表
本项目环保投资约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0.2%。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如下:
表7 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监测位置 | 治理设施 | 监测项目 | 处理效率 | 验收标准及要求 |
废气 | 工艺废气 | 排气筒出口 | 1套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90% |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导热油炉燃气废气 | 烟囱出口 | 1根8m高烟囱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 | -- | 非甲烷总烃 | -- |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厂区污水总排放口 | 化粪池 | COD、氨氮 | COD20% 氨氮20% | 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噪声 | 生产设备、辅助设备 | 厂界 | 隔声、消声、减振、绿化措施 | 厂界噪声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 | 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渗防腐 | 100% |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 ||
一般固废 | 一般固废暂存间,做好防渗防腐 | |||||
生活垃圾 | 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4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污染型)重大变动判定原则(试行)》,该项目变更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变更后,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无变化,评价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实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应标准;卫生防护距离与原环评一致。
因此,本项目变更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本项目的变更是可行的,不影响原环评的结论。
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企业
2018年8月
附件1 专家咨询意见
附件二 专家意见修改清单
专家意见 | 修改内容 |
1、核实项目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吸附效率。 | 参照国内同类型项目,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的吸附效率通常以90%计 |
2、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工艺废气监测补充进口监测,计算处理效率。 | 该项目工艺废气进出口浓度实测数据及处理效率详见该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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